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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宁波玲珑医美做的大眼综合和鼻中隔花了五万块,这五万块钱是他们医院跟私人贷款公司合作得人给我下的款,现在我鼻子让做的还不如我打一针玻尿酸得挺,眼睛也跟没做一样的就双了点两个眼睛还一大一小,下至跟后眼角跟没割一样的,快做手术的时候护士拿着做手术前签字的单子上面写了一段话又让我签字现在鼻子做的还不如以前好看都说做的丑,我想让他们给我鼻子恢复原样把钱退给我,他们不愿意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9-09-18 17: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由于护士的过错给患者造成医疗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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