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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中一方与他人同居,并生下子女,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这段关系有是否可以判定重婚或者破坏他人婚姻关系?

其他 2019-09-18 2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以下进行认定: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 同居所生的子女即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权的,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
  •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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