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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一方不同意,除了协调和起诉,可以签署一份类似保证书的声明吗?内容大概是再次出现某种情况就走拟定好的离婚协议的那种,并且能产生法律效应的那种,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

离婚 2019-10-26 14: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签订一份协议书
    【追问】我还想问下,怎样才算够成家暴呢?
  •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δ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协议离婚的效力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为解除,双方均可与他人结婚。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履行离婚协议产生争议,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
  •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要知道离婚协议的流程,首先要明确协议离婚的条件,因为这是夫妻双方适用于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在启动协议离婚程序之前,首先要提交一些证件和证明材料,这是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所需要具备的。  1、身份证明,不同的居民需要提供不同的身份证明材料;  (l)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协议离婚程序  明确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所要带的材料,接下来就可以进入协议离婚的程序了,具体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协议离婚的结果  走完协议离婚的流程,当地民政部门就要给出协议离婚的结果,这也是男女双方最关心的问题——“离了没?”协议离婚的结果只有两种: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为单身状态;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离婚协议履行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需起诉到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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