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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说要实习期为3个月,这期间我每天早上8点上班,晚上6点下班,中间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吃饭休息,每个月休息也只有4天,在实习期间,工人单位并未与我主动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实习期第二个月就因为一些小事要开除我。我想请问一下老师,我能不能得到补偿,并且能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我。我需要做些什么

其他 2019-09-23 16: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权益。第一,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是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您要证明您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具体的加班情况如果您收集证据困难,可在仲裁时向仲裁机构提出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资料的请求。
  • 您好,您说的是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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