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原公司做了四年,在第四年签了三年合同,合同刚开始因公司把我所属的部门买给了其他公司,而把我和几个同事都借到了那个公司,后来公司领导间相互串通好了,一边要我们转过去一边就取消合同。然后在这个公司做了一年多,因工作上的纠纷,公司开除了我和另外一个人,补偿了我一个月的工资。请问就我的情况我还可以多要点补偿吗我都37了

其他 2011-10-27 08: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当时与新的公司重新签劳动合同的话,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月工资的赔偿。
  • 你好,这种案子我们做过很多,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你可以向原单位主张3个月的工资,在新的工作单位主张一个月的工资。 很多人不懂法律、没有经验,导致打输官司,而且在网上也说不清楚,建议面谈,我们这类的案子做的很多,能帮你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 劳动仲裁维权
  • 公司如果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至少三个月工资,外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单位至少应该给你四个月的工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达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