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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裁员,但是不想给赔偿,由于我的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公司最近要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里增加了一条:按照最新的绩效考核制度执行。但是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非常不合理。按照里面的写法,如果公司不给分配任务,视为绩效考核不合格。(但是公司不给分配任务作为底层员工没有决定权)。若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无条件辞退,无需赔偿。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企业法律顾问 2019-09-25 10: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您好,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续签,您可主张自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详情可以电询
  • 您好,劳动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独修改。y
  •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 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果是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则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任意辞退。绩效考核合格与否不是法定辞退事由,不签字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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