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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之前离过婚,有一男孩十岁在老家上小学四年级。于2006年到连云港工作认识先在老婆,自由念爱,2008年购房当时我出资付一切费用。房产是她的名字,每月我还贷到现在。2009年9月25拿结婚证,在2010年5月8号生女儿现在快两岁了。她与2011年10月24号提出离婚并向新浦区法院起诉,已对我了解不深,没感情为由离婚,分财产,要女儿抚养权。我不同意离婚,现在不知该如何?请帮忙。。。。多谢!

离婚 2011-10-27 09: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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