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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应聘一国营企业电工,试用期三个月,现在试用期到了,该签合同了,缺给我说,合劳动公司签合同,我郁闷了,招是单位直招,也没有人告知我签合同和劳务公司签,现在厂里说待遇都是一样,我不知现在该怎么办,好纠结,忘律师指导一下

其他 2019-09-25 11: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需要收集证据证明你是在这个企业工作,拒绝与另外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是签订劳动合同才开始工作,你可以不主动要签订,你只要证明你在这里工作就可以了,公司不给你签订的,是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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