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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在沒过户之前)

其他 2019-09-25 07: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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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订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 (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 (5)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 (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 (7)违约责任; (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处理等; (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 赠与房屋过户需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接受赠与房屋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屋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相同、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就被认为是有效的。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公证影响,但经过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证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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