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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协议离婚,房子婚内共同付的首付月供男方公积金贷款还尾款,离婚后房子归女方所有,房子没有产权只有购房合同,现男方要求我还全款我担心还完全款他不配合我过户。如果起诉男方确定房子归我所有,还完全款是不是房产证下来时他必须配合我过户,谢谢请帮我解答一下

离婚 2019-10-11 14: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离婚协议国判决,对方应该配合的!
  • 如果陈述属实,是这样的,你不必担心
  • 该房屋的房产证已经办理到你名下,该房屋在法律上已经属于你的产权,在没有经过你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单位无权处分,单位单方要求所谓原价退房及要求过户,在你不同意的情况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调取该房屋的产权证存根或依法补办房产证,据此可以考虑通过诉讼,主张房屋使用人迁出房屋并依法承担使用房屋期间的房租。
  •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二手房过户房产证的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要进行房产交易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的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去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是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还有购房合同等相关的证件和资料。
    (2)买卖的双方要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以后,应该拿着自己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以后就可以去办理过户的手续了。当地的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的卖契,原则上来说房产证是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的。买卖的双方或者是一方的因故不能去办理买卖的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或者委托代理人去代为办理的。
    (3)办理完房屋买卖的过户手续以后,买方应该拿着当地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 你好:起诉后,有法院判决,即可直接过户
    【追问】您好,请问有民政局的离婚协义明确约定房子归我所有,起诉是不是一定会判决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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