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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公司干三年,公司转我们合同到别公司,工作地址原来公司。已经过2年了,我们可以叫原来公司陪经济补偿吗?

其他 2019-09-26 22: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未造成劳动者失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新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希望能帮到您,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致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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