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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电瓶车是醉酒驾驶撞到人了是轻伤,对方像我要3万,我该怎么办?会怎样处罚?

其他 2019-09-30 15: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电瓶车被鉴定为机动车,则你可能涉嫌犯罪,不仅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 醉驾撞人处理流程
    (一)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笔试);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将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累积记分分值清除并发放《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三)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酒后驾驶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到了返还驾驶证时间,凭交款发票到违法处理大队档案室取驾驶证。
  •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国家标准规定:
    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2.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你好,据你陈述,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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