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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饭店工作,不签合同,我2019,9月16号辞职,然后等老板找到人,老板找到了人后我想走,他不给我走,就一直拖到2019,9月27号我才能走,2019,9月28号我叫他要工资,他不给,说员工统一到2019,10月15号才发,以前我朋友一离职有人他就发了,我要等到这个月的员工发工资才发,这个算违法吗律师

其他 2019-09-28 22: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您工资。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能帮到您,如果您有需要可以致电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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