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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借钱6000,欠一年未还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0-09 06:4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方是单纯地负有义务,双方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此外,欠债人应在国内居住,住所明确,以便支付令能够直接送达。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就可以写出申请书,附上证据,向法院请求发出支付令,不需起诉。 支付令发出以后,对方如在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债权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如在15日内提出异议,支付令即自动失效。债权人此时只能起诉,通过打官司来要债。
  •   民间借贷,如果是债权人,经多次讨要未果,或者对方干脆玩消失,只能到法院起诉对方,但前提是设法查到借款人的身份信息,而且手里掌握有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
      附到法院起诉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一规定被称为“代位权”制度,行使代位权首先要看你对李某的债权是否到期,其次再看李某对张某的债权是否到期,如均到期,而李某未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即张某主张权利,便构成“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此时,你可行使代位权,即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归还欠款。但这里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你对李某的债权范围为限,且不是专属李某自身的债权,如基于扶养、抚养、赡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 你好,建议起诉对方归还钱款
  • 您好,协商无果建议去法院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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