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决缓刑,并处没个人财产若万元,但当事人家里情况困难,除现居住的一套单位房改房外,无任何资产并现欠外债若干。现法院强制执行,在前期执行过程中,因要拘留当事人,当事人家属就从亲戚朋友那里筹借一万元并上交,此事暂作罢,但法院要当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间内交清余下部分。请问这样合法吗?作为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案件执行 2011-10-28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就你叙述的情形看,法院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
  •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就你叙述的情形看,法院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冈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