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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星期骑电动车去接儿子放学,学校校门口就是马路。在接完儿子准备离开时,一小女孩从学校旁边商店内出来横穿马路,因事出突然,刹车时还是不小心将其脚碰在前车轮下,但没有碰倒。当时送到医院拍片后,医生说没有任何问题,只是稍有浮肿。但是其父母不同意,天天缠着我带他们女儿去各个医院做检查,已经花费我800多医药费。现在其父母要求赔偿他们带女儿看病的误工费,请问我改怎么办?女孩子父母都是打工的。

调解 2011-10-28 20: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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