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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08年8月8日跟老公登记结婚,老公婚前购置按揭房一套,每月还贷款1200元,原老公开一美发店,于去年九月重新装修花三万多,現于今年五月把原店面转让11万元,然后与老公姐姐等人合伙开店投资五十万,我们投资共十万元,结婚期间还款结婚前装修房子借的四万五千元,现在还欠八万元,现在宝宝两岁半,婚后我一直在家怀宝宝,带宝宝,一直没有工作,现在两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関于财产分割和宝宝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请专家帮我指点解答,谢谢!

离婚 2011-10-28 2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共同财产各半分割; 子女抚养按有利于子女原则处理;
  • 房产的所有权原则上归你老公,但婚后共同还贷期间该房产增值部分,你可以获得一定补偿,美发店转让所得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要去掉婚前价值,与其姐姐合伙投资的10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8万元如果视为房子装修所欠,则应该在房子的权利中体现,房子归你老公,8万元外债也应该由他承担。法律上2周岁以下宝宝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的病等等
  • 你们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婚前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婚后的店面投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平均分割与分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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