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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在私人餐馆上班,上班期间脚骨折,与餐馆没签订劳务合同,这种情况算工伤吗?能要求赔偿吗?

工伤赔偿 2019-10-10 12:2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算工伤,能要求赔偿。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你好,需要看您母亲年龄以及是否领取养老保险
  • 你好,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可以与我联系,正好我今天有空!
  • 你好!可以算工伤的,没签合同只要能证明是在餐馆上班也可以的。可以先跟老板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 这种情况是可以算工伤的。
  • 你好,医药费花了多少?老板是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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