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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炒股,另一方不知情,属于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0-04-30 18: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具体情况,炒股收益是否用于家庭生活。
  • 您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属于工伤待遇中的一项,只要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那么时候可以同时申请工伤待遇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的。
  • 下列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
    (1)夫妻一方为了赌博而背着配偶向第三人的借款。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为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4)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5)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的生活、医疗等费用的。
    (6)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其情人消费的。
    (7)其他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
  • 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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