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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怀孕了,现在和男朋友闹分手,请问男方要赔我们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 2020-08-04 16: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生下来可以起诉小孩抚养权。如果不生,男方道义上应当适当承担医药费营养费等,以协商解决为主。你说的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起诉的话不会支持。
  • 无法主张青春损失费,结合是否生育情况主张抚养费和医疗费等
  • 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赔偿的。
  •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一方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损失费在我国法律山没有相关的依据,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认同。
  • 未婚同居能否索赔精神损害赔偿?提起精神损害通常是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侵权行为要么侵害的是财产权、要么是侵害生命、人身健康,或者是人格尊严的侵害。若另一方有侵害你生命、人身健康或人格尊严的行为,就可以起诉他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青春损失费一般都是女性要求得。纯属于民间语言,法律上可是没有这么个词的,更没有相关条款,所以,不适用于法律,起诉的话,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这一条,任何情况下,因为无法可依!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除非对方行为人重大过错,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关于青春损失费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来确定。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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