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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来分期贷款九千,因为资金不足,逾期二十多天,刚才打电话说起诉,是真的吗?没有不还的意思

其他 2019-10-13 2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欠债不还的情形,属于违约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积极协商还款,和银行打电话确认,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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