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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之前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协议内容是男方给女方40万离婚.其它不要..但后来女方又迟迟不肯去办理离婚证,男方起诉了女方让女方执行离婚协议书义务,前两次女方没有出庭,第三次出庭了女方说同意离婚,但要带走孩子要加抚养费,男方不同意给孩子,请问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吗?申请强制执行离婚的时间是多久呢?多久能离婚呢?谢谢

离婚 2019-12-24 13: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实质条件
    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 签订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的重要环节,但双方签名之后,还需要走离婚登记流程,拿到的离婚证才是两人解除婚姻关系的证明。离婚登记是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条件,生效之后就具备法律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来履行义务。只签了离婚协议书,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可以重新协商签订。存在欺诈、胁迫情形才签订离婚协议的,可以在自愿离婚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部分。
  • 变更离婚协议书的流程
      变更离婚协议书要分情况的,如果只是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的话,离婚协议可以变更的,为避免以后有问题,可以去公证一下。
      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那就得看情况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对涉及财产的协议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变更:
      1、双方是协议离婚;
      2、在1年内提出;
      3、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离婚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变更,当然,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反悔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不过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 你好,离婚是强制执行不了的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对孩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另一种方式就是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如需帮助可电话或微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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