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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快递员,前段时间送了一个包裹,是亲手交到,收件人手里的,收件人第二天联系发件人说这个包裹是空的,随后发件人给我打电话核实情况,我说给他包裹时,外包装很好,没有二次包装痕迹,我给她件的时候感觉里面是有东西的。现在发件人要求陪付,这个东西价格是多少2500元,我是不是应该报警。目前我只是怀疑收件人说谎。

其他 2019-10-11 2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快递公司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在各地审判实践中也一直有两种差异很大的判决,按《民法通则》是采用填平式的赔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而按《邮政法》采取的是有限赔偿的原则。建议尽量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争取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
  • 你好,可以向投递的快递企业投诉。也可直接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或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申诉。
  •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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