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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0年我认识一个男的,他当时34岁已婚,我当时17岁,由于当时年龄小许多问题考虑不清楚,跟他在一起,后来他不让我找男朋友,我提分手他动手打,导致我很害怕他,在2016年他在我名下买了一套房子,是首付贷款,2017年6月我生了女儿,现在孩子两岁四个月了,他几乎是一个多月来一次,对孩子也是不曾想他,现在我想跟他分开,一步踏错我不想搭进去一辈子,还有一辆车在我名下,车是他在开,我想咨询一下起诉他的话能不能拿到小孩的抚养权,还有房子,前段时间跟他提起他让我滚,还威胁说要杀我,我真的没有办法了,希望律师能帮忙指导一下,谢谢了

离婚 2019-10-13 22: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们这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孩子是你的,你可以要,车子和房子在你名下,你也可以主张,对方已构成重婚罪,你可以起诉对方
  • 这种情况如果你争取,孩子还有可能判给你的,其他财产也可以争取。具体可以联系详述案情,以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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