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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前几天在法院被人打了一耳光。这个事情现在立案了。我想知道。没有什么伤。问一下这个一般怎么处理。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19-10-17 2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状、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医疗费单据、交通费单据、损害的现场证据等,按法院通知预交诉讼费。具备这些就完全可以立案了。你好,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被人打要区分情况,如果是故意伤害行为。如果伤害结果是轻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有公安部门侦破、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判决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受害人,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 一般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对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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