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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买社会养老保险,每年交%60的交15年,我今年45岁,60岁以后我每个月能拿多少钱养老金

其他 2019-10-17 22: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咨询当地人社局社保中心。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岗工人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特别是以后的养老保障,社会保险保障低,活的时间长才能得到收益。商业养老保险的好处在于每年都有返还,不需要等待太长时间,因此为了保障以后的生活,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下岗工人不同与其他人群,由于经济来源没保障因此购买养老保险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于最重要的保险责任,即养老金给付,给付年限要尽量拉长。特别是下岗工人以后的生活保障不够稳定,这点尤为重要。  二、现金流的分配要合理。养老保险的收益主要在于其长期投资带来的复利效应。如果过早地大量领取保险金,会导致真到养老所需的时候账户积累反而会显出不足。三、缴费灵活。在投保前应当结合自身的收入水平和财务规划选择合适的缴费期。  四、保费豁免。对于下岗工人这类经济保障不足的人群,保费豁免功能是非常重要的。有了这个功能,可以确保自己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能正常领到养老金。  五、保证资金的购买力。在选择产品养老保险时,如果经济不是特别紧张的话最好选择有分红的产品,可以确保一个长期、稳定的给付,并且通过分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年轻时攒下的养老金还具备当年的购买力。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想实现高品质养老的愿望,就需社保、个人储蓄和养老年金保险按一定的比例有效组合,才能过上乐而无忧的晚年生活。
  •   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以下是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相关问题。  1、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和范围是哪些?  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参加城乡居保:1、年满16周岁(不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2、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3、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2、城乡居民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参加城乡居保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目前我市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共10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根据本人的经济能力在上述10个缴费档次中选择一个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倡导选择高档次缴费。  3、办理参保登记应提供哪些手续?  答:参保人到指定采集点进行照片采集,由该照相点保存录入照相人的身份信息并报送制卡,再向村(社区)提供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表》。  4、年满16周岁不满46周岁的人员怎样参保缴费?  答:年满16周岁不满46周岁的人员,从2012年起,在现行10个缴费档次中自由选档缴费,并逐年正常续缴,不得向前补缴,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应达到15年以上。  5、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应当怎样参保缴费?  答:年满46周岁不满60周岁的人员,距离领取基础养老金年龄(60周岁)不足15年,此类人员有两种参保缴费办法:一是连续不间断按年缴费到60周岁;二是可以补缴保费,按年缴费到60周岁,允许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向前补缴不足15年期间的保费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时,未满60周岁人员可以不参保缴费,待年满60周岁后直接领取55元/月的基础养老金吗?  答: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时,不满60周岁且不参保缴费的人员,在满60周岁后,不能直接享受每月55元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补缴相应年份的养老保险费后,才能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但补缴年份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为做好企业年金备案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要求,现就开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凡企业提出申请要求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证明的,经办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后三天之内办理完毕。  二、缴费证明.统一以经办机构名义出具,各级经办机构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出具证明时要认真核实参保企业的参保.登记和缴费情况,据实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得弄虚作假。  三、开具证明按照属地归口的原则办理,经办机构只对本级参保企业开具证明,不得越级和跨区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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