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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合同中约定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单位又出一个补充协议,规定辞职需提前90天。这是不合法的吧?如果没办法不签,没法好好在单位干,只好签这个补充协议,请问有效吗?

其他 2019-10-17 19:0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只要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
  • 您好,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对该协议存在质疑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 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解决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违反法律规定无效,可以提前三十天提起
  • 你好,一般需要提前三十天辞职的
    【追问】等于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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