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5年我跟当地国营林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期限40年出让金是一次支付的,当时响应政府的政策让我种植甜高粱,种了三年赔了三年现在因某些人向政府反映我种地多因此政府不让再种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或者是否有补偿?

其他 2019-10-17 0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承包土地被征收有没有补偿地,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个人承包者是可以获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的。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村里修路占用土地也应该有补偿,其补偿标准与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据我国补贴政策的规定,在种植面积较大时,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享受补贴待遇的。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金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