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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了营业执照地址,公章是原来的地址,问一下需要变更吗

其他 2019-10-24 15: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般需要看名称没有变更
  • 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 一,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 二,变更营业执照。
  • 你好,建议联系工商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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