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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欠别人4万块钱,对方起诉了,因为两方距离比较远,法院要求去一直也没去,现在法院把人抓走了,他也没什么偿还能力,名下只有一台车(比4万块钱贵)还有一些别人欠我父亲的欠条。现在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9-10-17 14: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 应该是案子到执行程序了,建议与对方进行和解或给出还款计划
  • 你好,具体可能是拘留,你父亲可以起诉别人,你父亲名下的车是否被查封
  • 你好,被起诉后最好委托律师,通过阅卷,准备证据,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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