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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公司开车,被67岁老太骑电动车撞到后轮,不知情后开车离开,后经公司告知撞人,公司不让回交警队处理,并保证处理一切赔偿,经两个月后交警给我打电话让回去处理赔偿,说公司不管了家属现在要20万,住院费用一共花五万,现在公司承担还是我自己承担,

其他 2019-10-21 04: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建议积极处理。公司当初的承诺应该兑现
  • 履行职责行为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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