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农村房产的宅基地使用者残疾人,兄弟看他困难给他盖房住,生活起居一直靠同村大哥照顾,其他女儿已经远嫁他村30多年,后来使用者残疾人死亡,又无儿无女。房屋空置多年无人问津。现在拆迁了,兄弟让女儿顶名签协议拆迁。其他姐妹知道后,来挣拆迁赔偿理由是法定无第一继承人,她们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这样的房子怎么算?建造者不是宅基地使用人,这算是建造者的房产?还是算遗产?村里开了各种证明,说他大哥一直养着残疾人,房子也是他盖的,但是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批使用的是残疾人的。

其他 2019-10-20 17: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潍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