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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生育保险期间辞职,公司会给回钱吗?

其他 2019-10-26 08: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可以协商解决的。
  •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在保险公司购买。
    如果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可以以个人名义参保,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带上身份证与户口本到社区(或街道)办理。
    个人参保也有两种方式:
    1、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必须缴纳养老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
    2、以家庭户参保的,只需要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就可以了。(每月每个人约25元,但这种方式是要,家庭户里所有人也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才行)。以这两种方式的其中一种缴纳,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广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办法比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其数额在基本医疗保

    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先自付一部分特殊费用以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和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

    限额部分不予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个人先支付的特殊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成都生育险报销标准是:

    (一)生育津贴标准(日均工资乘以以下天数)

    1、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标准

    1、满7个月施行剖宫产或流产的3000元;

    2、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三)男职工生育医疗补贴待遇标准: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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