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2010年4月,在工作的时候,右手不慎被模具压伤,造成右前臂粉碎性双骨折,住院,动手术,用钢板固定。到2011年10月,到了拆钢板的时候,向公司要医药费,人事部经理说,先让我自己垫付,等事情全部了结后,再付给我。我想问一下律师,我应不应该垫付

其他 2011-11-01 13:2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单位未为你缴纳过保险,那单位应当为你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如果你对相应的工伤认定程序不了解,你可来电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