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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男人出轨,小孩子应该给谁

离婚 2019-10-25 12:0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双方结婚必须要到婚姻登记中心登记。如向法院起诉,在案件受理前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至于孩子抚养问题,双方可协商,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母亲。
  • 你好,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孩子的意见。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就是“最有利于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你这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予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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