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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八月13日租车,交了一万元押金,写了收据,口头说好租到2020年4月份,10-9日临时突然收车,交车后沟通退押金,一直说退,就这么拖着给不了,这个怎么能把押金要回来,电话一直不接,这个是否能算是诈骗了,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吗?

其他 2019-10-29 23: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租代购买来的车合同期内可以退车。以租代购买来的车,合同期内有退车意愿。这就需要自己研判当初与对方签署的合同条款,看看在利息、付款方式、车辆三包方面的约定,是否有对于自己有利的条款。如果没有,又嫌弃利息太高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按照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标准支付。
  • 刚买的车能退。但退货的理由要充足。?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 租车,是民事合同关系,收押金,按租赁合同约定为依据,符合条件的就应该退还租金,如有争议,可报警,但警方对民事争议,只是调解无权强制要求返还租金,起诉解决,有法院判决,可最终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
    《合同法》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你好,方便细细说明你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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