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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天,我骑电动车带孩子出小区上机动车道左拐被一辆无证,醉酒驾驶,脱审5年的小轿车以64的时速撞了我和孩子,当时路段限速30.后又撞向路边的人,导致路人截肢。最后交警定责任机动车主要责任,我骑电动车为次要责任,路人无责任。这个责任划分的合理吗?如何赔付?请详细解答?还有我必须付路人的责任吗?赔付比例多少?或者因为对方醉驾我是否可以不付路人的责任?

其他 2019-10-26 08: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各方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各方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如果对交管部门划分的事故责任有异议,应当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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