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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一名外地的在广州打工的农民工,做的是系石灰的这么一份工作,大约20天前,工作期间,不小心掉进了滚烫的石灰池里面,膝盖往下的皮已经烧的面目全非,到目前还不能下床走路,住院期间老板只管住院费不管生活费。请问住院期间老板是否应该给受伤员工正常开工资。如果有,应该恩照什么法律和什么步骤去开证明向老板索要。情况紧急,如果律师看到了请尽快回复我谢谢

其他 2011-10-30 17: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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