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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孩子归谁,大宝35个月

离婚 2019-10-30 10:41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于孩子的抚养权: 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抚养费:(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 您好,双方就离婚问题、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的,原告一方可以起草一份起诉书,然后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起诉书,到被告一方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官判决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原则上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时两个孩子的,一般法官会判决一人一个。孩子不满2周岁时还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离婚时法官原则上会优先考虑由女方获得抚养权。孩子已满2周岁不满10周岁的,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扶养能力,选择对孩子成长和身心健康有利的一方获得抚养权,一般法官会对比双方的收入、学历、户籍等客观条件,哪一方平时多照顾孩子,与孩子形成了稳定的抚养关系,甚至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能够帮助抚养,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都会对这一方获得抚养权比较有利。
  • 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 您好,具体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经济情况,对孩子的照顾谁更多综合判断,抚养权是非常重要的,建议咨询并委托律师处理
  • 您好,孩子抚养权一般归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 您好,这种情况抚养权一般会归母亲
  • 你好,一般不满两周岁一般归女方
  • 你好,孩子一般不满两周岁一般归女方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提出。关于离婚案件,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判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你是男方还是女方?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一直由谁抚养?
  • 您好,原则上2岁以内的孩子由女方抚养。
  • 您好,哺乳期的孩子通常优先考虑归母亲,但不绝对。两个孩子的话,通常父母各带一个,但也不绝对。
  •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你好,什么时候的事情?具体什么情况?
  • 二岁以内的孩子由母亲抚养国
  • 哺乳期内,原则上只有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如果离婚,二岁内的孩子原则上随母,由父亲支付抚养费。
  • 你好因为什么离婚?满两周岁孩子判给条件相对好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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