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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买了电梯房33层的第4层,属于转换层,外面有很大一个平台,这个平台是属于我个人所有还是整栋楼的业主所有呢?还有我在5层的客厅阳台及所有的窗户下面全部搭建了1米多的棚,合法吗?

其他 2019-10-29 14: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区内的公共面积部分的所有权一般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小区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来代表业主进行纠纷处理。
  • 你好,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你好,这个属于共有部分来的,所以是业主共有来的。共有部分包括三部分(1)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如支柱、屋顶、外墙等;(2)共用部分,如楼梯、走廊、电梯、自来水管、贮水塔、消防设备、大门等;(3)部分区分所有权人共有的部分,如各楼层间的楼板(天花板、地板)、左右房屋之间的隔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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