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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交车驾驶员,公司缴纳五险一金。进公司之前交了一万岗位风险抵押金,在公司工作四年多,19年10月23号申请辞职,拿着收据去领取一万押金。公司不给我,原因就是说我在19年8月30号出了一次小事故,对方受伤住院,对方一直到现在还没与保险公司处理事情,公司要根据对方住院的花费对我做出处罚,所以公司就不给我退押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9-11-01 2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支付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所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这最低工资应剔除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确定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后,可以直接持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 公司不给上任何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向社保中心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若因此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 单位收取押金违法,立即请律师协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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