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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我今年17岁,在东莞一个电子厂上班,已经做了半年,我现在给公司辞工,公司不批也不给辞工单,要求我只能自离,我应该怎么做

其他 2019-10-31 2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如果想辞职,但公司又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后,也就是等30天的时效到达后,双方的劳务合同也就停止了,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依法解除。但如果在合同写了违约责任的话,因为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对于辞工,公司不给辞工的情况,劳动者提前30日向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就可依法解除。
  •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如果您是处在试用期,那您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员工,那您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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