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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幼儿园工作,试工期三个月,签了一个试工期的合同,上边写着提前15天辞职,干了一个半月,工作性质不符,提前两天说的离职,两天过后就没来上班了,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上过社保,工资一直不给发,后来打电话说要填个离职报告,今天过来填,说今天忙没时间接待,下次再来,由于走那么快,领导很生气,拖着不给发工资,之前的员工都是当天辞职,走了就给发工资了

其他 2019-11-04 15: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维权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果需要代写仲裁申请书或代理仲裁案件可以找我。争取最大权益。
  •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辞职是可以有工资的,劳动者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如果不结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动者离职后,对工资有争议,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的。
  • 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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