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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5入职一单位,期间未缴纳社保,试用期一个月,一直未转正,2019.10.25日,单位新招了同岗位人,2019.10.31领导要求我离职,我没签订离职协议,问过人事,人事也说必须得离职,没违反任何重大失职性工作。于是我监察大队说,人事联系我,可以调岗,但是肯定后期继续上班不会让我好过的。我也不想继续干下去了,毕竟得罪了几个大领导,不办离职,又不敢找别的工作,请律师指点一下!谢谢!!!

其他 2020-05-02 02:5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向公司要求支付经补偿金。
  • 申请仲裁办社保、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机解释的规定,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劳动者也不同意,则劳动者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劳动者默认同意了。另外,如果公司是按照降薪之后的工资来发放,劳动者也应及时的向公司提出支付工资差额的通知书,并保留该相关证据。如果到时公司还是不改正,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另,如果公司到时将劳动者辞退了,则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 用人单位为了达到辞退的目的,对劳动者降职调岗的,劳动者可以拒绝该用人单位的安排。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降职调岗为目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可以以单位未缴纳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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