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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楼的阳光房是为了防止高空坠物、预防生命安全而建。既没有占用公共资源,没有防碍别人的生活,没有形成影响楼体的安全因素,让我们拆了合理吗?

其他 2019-11-02 11: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合理,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追问】徐律师好!朝阳区东湖街道给我门上贴了个条,说:根据《北京城乡规划条例》67条,《北京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17、23条规定,要我们拆除。小区里有几十家,我们建阳光房时花了十几万,要拆除也要花好几万,这不是折腾老百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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