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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属于间接人员,是固定工资,基本工资2500加满勤、工龄、技术补贴、岗位补贴等各种补助一共大概是3000多元,但是签订的劳动合同上只写的试用期工资1600。平时加班公司按一小时6块钱支付。工资每月压一个月零五天支付。请问我可以以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随时离职吗?是否可要求补偿加班费和经济补偿?之前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离职原因写的个人原因,11月10号离职,只有部门长便宜,总经理还未签字,我是否可以重新提交辞职报告,原因写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要求立即离职?

其他 2019-11-04 14: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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