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租的房子租金交到10月31日,但要提前15天支付,合同上有写明租金拖欠半个月,作为违约处理,我在11月3日发现没交房租,3号打过去,房东就不收入,说我违约了,要清房,我这样算不算违约?违约了多少天?同时房东也没有提示我付房租,

其他 2019-11-04 0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子未到期,房东提前解约需要赔付的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房东违约拒收房租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1、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2、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