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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辞职信,想要立马离开,可以吗

其他 2019-11-04 20:2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单方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否则因立即离职造成的损失需赔偿公司。但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根据38条规定,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您可针对实际情况比对一下,公司是否存在上述员工可急辞的情形。
  •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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