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男方是在日本登记领的证,婚后生有一女孩,男方是个自私不顾家的人,后来发展到家庭暴力,这样的人我不可能把女儿的抚养权交给他,去了法院3次,法院说不给受理不能立案,像我这样的想离婚有什么办法,

诉讼 2011-11-02 09: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女方住所地法院可以受理离婚的案件。但程序和手续比较复杂。如需详细了解可电话联系。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 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需要经过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后,才好分析,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帮你研究一个可行方案,以确保维护你的个人利益。
  • 收集其家庭暴力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赔偿,多分财产。 判离时,孩子抚养有争议的,法院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