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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同房产,双方离婚后,女方能把户口迁过来吗

离婚 2019-11-06 13:3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需要把户口迁到哪里?理由是什么
  • 户口的问题可以到派出所去处理的
  • 1 .女方只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双方没有房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户口问题根据公安局户籍管理解决。 3.孩子可以由一方抚养,因孩子年满十周岁,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对自己进行生活补贴。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你好,可以向户籍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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